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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保護環境不力 荊州四縣市多部門負責人被查 |
| (時間:2017-12-27 9:06:01) |
12月26日記者從荊州市檢察院獲悉,2017年以來該院組織開展環保專項法律監督工作,全市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破壞生態環境資源職務犯罪案件65件83人,其中四個縣市政府部門負責人因保護環境不力而被查處。 其中,石首市環境保護局原副局長李某幫助某企業順利通過環評,收受賄賂,被當地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李某因受賄罪獲刑2年,并處罰金15萬元。該案入選全省檢察機關“環保專項”十大典型案例。 2011年1月至2016年12月,監利縣水產局、洪湖市漁政局工作人員超越職權、違反規定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辦理水域灘涂養殖證,許可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洪湖濕地自然保護區范圍內進行圍網圍欄養殖。其中監利縣水產局越權違規辦理水域灘涂養殖證11本,養殖面積3.021萬畝;洪湖市漁政局越權違規辦理水域灘涂養殖證43本,養殖面積3.63萬畝。監利洪湖兩地檢察機關立案查辦,分別對監利縣水產局、洪湖市漁政局等5名責任人以涉嫌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 今年初,公安縣檢察院發現該縣環保局對某豆制品加工企業非法排污履職不力,及時發出檢察建議書跟進監督,該局仍不整改,經逐級呈報最高檢批準后,對公安縣環保局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法院判決支持檢察機關全部訴訟請求。該案成為國家檢察官學院行政公益訴訟經典教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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