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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山西環境空氣質量及大氣污染綜治見成效 |
| (時間:2018-1-23 9:49:47) |
日前,從山西省環保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7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為59微克/立方米,較2013年下降23.4%,較2016年下降1.7%,實現了山西省提出的較上年好轉的目標。 2017年,山西省政府印發《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關于進一步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氣質量的通知》,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行了全面布局。中央環保督察開始之后,實行了省市縣黨政領導領辦包辦環保重點工作的“332”制度,省環保廳采取廳領導包片、處長包點方式開展“鐵腕治污”強化督查,各市將大氣污染防治與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同步推進。 全省推進完成了100萬戶以上“煤改氣”“煤改電”及集中供熱清潔取暖工程,拆除1.1萬臺燃煤小鍋爐,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得到提升。 按照“完善一批、規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則,堅決處置“散亂污”企業,2017年淘汰了7400多家“散亂污”企業,解決了一批群眾身邊的污染問題,并為先進生產能力騰出了環境和市場空間,推動工業企業走上綠色發展之路。 2017年,全省淘汰老舊車和黃標車4.5萬輛。實施新能源汽車推廣計劃,全省現有55.98%的公交車和21.26%出租車為新能源汽車 持續加大執法力度,2017年全省立案處罰5502件,罰款5.8億元,約是2016年的2.23倍。查處四類典型環境違法案件1851件,約是2016年的2.15倍。 建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獎懲制度,從2017年10月起,按月對各市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實施獎優罰劣,累計扣罰資金1.33億元、獎勵資金8546萬元。按照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從嚴、啟動時間提前、應急措施升級、區域整體響應的要求,實行最嚴的重污染天氣應對,重污染過程污染峰值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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